根据对全国31个省(区、市)的统计调查(新疆棉花播种面积通过遥感测量取得),2022年全国棉花播种面积、单位面积产量和总产量分别如下:
一、全国棉花播种面积3000.3千公顷(4500.4万亩),比2021年减少27.9千公顷(41.8万亩),下降0.9%。
二、全国棉花单位面积产量1992.2公斤/公顷(132.8公斤/亩),比2021年增加99.6公斤/公顷(6.6公斤/亩),增长5.3%。
三、全国棉花总产量597.7万吨,比2021年增加24.6万吨,增长4.3%。
国家统计局
2022年12月26日
2022年全国及各省(区、市)棉花生产情况
地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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播种面积
(千公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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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面积产量
(公斤/公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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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产量
(万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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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总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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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0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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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2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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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97.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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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 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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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 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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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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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01.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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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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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 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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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6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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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96.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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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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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 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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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 蒙 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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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 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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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 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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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 龙 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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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 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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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 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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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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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96.2
|
0.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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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 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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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4
|
1387.9
|
0.5
|
安 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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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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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44.5
|
2.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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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 建
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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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 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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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.7
|
1101.5
|
2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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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 东
|
113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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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77.8
|
14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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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 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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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9
|
1252.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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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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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 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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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.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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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92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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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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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 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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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4.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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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73.7
|
8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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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 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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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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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 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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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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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5.6
|
0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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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 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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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 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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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 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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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 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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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 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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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 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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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 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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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 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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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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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2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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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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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 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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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 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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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 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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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96.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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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58.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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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39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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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
1.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,分省数合计与全国数略有差异。
2.北京、山西、辽宁、上海、福建、四川、贵州、陕西等省(市)的棉花产量因不足0.1万吨,未列出;内蒙古、吉林、黑龙江、广东、海南、重庆、云南、西藏、青海、宁夏等省(区、市)没有棉花生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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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棉花产量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的说明
全国棉花总产量为31个省(区、市)棉花产量的总和。
一、统计调查方法
棉花产量统计调查采取对主产区遥感测量和抽样调查,对非主产区全面统计相结合的方法,调查对象包括地块、农业生产经营户和经营单位。新疆通过遥感测量的方式取得棉花播种面积,抽样调查取得单位面积产量。其他地区由各省(区、市)统计局通过全面统计获取棉花面积和单产数据。
从2014年开始,国家统计局在新疆开展棉花遥感测量工作,通过高、中空间分辨率多时相卫星遥感影像结合地面抽样调查的方式,测量取得新疆棉花种植面积。新疆棉花遥感测量野外调查包括2000多个样本,总共50多万亩调查地块。
二、实测方法
按照《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》,棉花单位面积产量调查分别采用实地测量和入户测产的方法取得。
实地测量在随机抽取的面积调查样本点内开展调查,棉花成熟期临近时,对样本点内的所有地块进行估产,按地块单产水平通过面积累计排序后等距抽样的方式,抽选5个具有代表性的地块作为实测地块。在棉花成熟后,人工实地抽选3个小样方,通过数桃、称重、核定损失等方法调查取得棉花单产。
入户测产在随机抽取的面积调查样本点内开展调查,棉花成熟期临近时,对样本点内所有户的地块进行估产,根据估产取得的各地块单产推算每户平均单产水平;在棉花成熟后,通过每户平均单产按面积累计等距抽样的方法,抽取10户,在棉花采摘结束后,入户对调查户的棉花播种面积、收获量、出售量、存放量、自用量等进行登记,计算单产水平。根据抽中样本地块单产推算全省(区、市)平均单位面积产量。